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33地拟试点调整法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9-12-12

     

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明确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暂停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6个条款,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据国务院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总结报告显示,“三块地”改革试点以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显化了集体土地价值,试点地区共获得入市收益178.1亿元。浙江德清已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83宗、1347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获得净收益2.7亿元,惠及农民18万余人,覆盖面达65%。


所谓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是指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意味着,符合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不用经过征收为国家所有,直接进入建设用地市场。而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需要通过征地等方式,即进行土地“国有化”操作才可以进行出让,本次修正案草案无疑为新一轮土地改革释放了巨大空间。

集体用地入市,你看到商机了吗?从13个试点城市到33个,北京现在已经可以上市交易,你看懂了么?想要买房的赶紧了,等房价涨了你再买就错失商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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