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东“商改住”政策放开,这是2019“最猛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9-12-12

     

近期,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广州市商业、商务办公等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工作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这次的政策也被业界称为是2019年广州出台的“最猛”的一项政策之一。不仅可以扩大租赁住房供应,还盘活闲置的商业地产项目。

商业机构可以把成栋,成片的商、办类物业(写字楼,公寓,商场)改造成租赁住房向社会出租。当中的水、电、煤气价格按住宅标准收费。重点是,产权性质不改变,个人手上的公寓不受上述新政影响。

短期可能租房子无法变便宜

对于租房者而言,他们更关心的是新政会不会推高租金水平。房源增多,租金就会下降吗?

很多一线或者强二线城市,热门地段找到集中式长租公寓理想的门店,房源少之又少。而这些城市也有大量的商业写字楼、公寓闲置,如果将这部分房源改造成出租房源,能改为租赁住房,可以使得房源规模扩大,议价方面也有降价空间,开店成本或许能降低。不过,整体来说新政效应显现还需要一定时间,房租的涨跌还是要看,市场上的房源是否有明显的增量,如果“商改租”带来的增量不明显,对租金影响“非常有限”。

还会有人会问:现在市场情况下,写字楼等商办类用房的价格只有住宅的60%左右,如今既然都允许改造成居住用房了,那么,我直接用60%的钱买个这样的房子不就行了吗,为何非要去买住宅呢?虽然它们被允许改造成居住用房,但也只是圈定在租赁住房的范围内,是不允许进行买卖交易的。

《意见》也明确指出:将改造后的租赁住房分割销售转让和抵押的,或者弄虚作假将改造项目用于非租赁住房的,必须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改建的租赁住房要上政府租房平台进行监管。这和集体土地入市建设共有产权房性质类似,虽然听起来感觉是挺大一件事,但实际上,对楼市产生的影响微乎其微。

卖还是租?房企犯了愁

新政出台背后,商办物业库存压力依然存在,同时,房企迎来一个新的选择题,租还是售?一直以来,房企自持物业究竟用作何种用途,房企自身也有颇多难处。由于个别城市在出让土地时要求一定自持比例,因此一些房企手中存有一定量的自持物业,而由于一些地块稍显偏远,配套不甚完善,用来做写字楼或者商业地产都不合适。如果商改住能全面放开,将有利于房企消化自持物业。

但此次广州出台的商改住政策是有条件的,《意见》也提出,广州市内符合权属清晰、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物业规范、完善配套、技术标准七大要求的非住宅存量用房,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改造租赁住房。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商改住之后将不可入市,这对于大部分产权机构来说,是选择短期优惠或降价销售,还是选择长期出租收益,将是一个选择。对于资金相对宽松的开发商有可能选择改造出租,但对于大部分开发商来说,可能不一定这么选择。

“对企业而言,肯定是更倾向于卖,因为拿地的时候,企业肯定就是抱着商业销售的目的,做长期租赁的话,一看企业有没有公寓运营能力,第二要看是否有相应的融资配套,如果项目本身就是存量项目,房企也有可能转让给其他愿意做租赁的企业来做。”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商改住有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城市吗?

事实上,早在2016年,国务院就曾经在《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在国务院政策的推动下,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商改租”的进程,广东、贵州、江西等地先后发布文件跟进政策的实施。目前,在一线城市中,北京、上海等城市在2017年已经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可以“商改租”。2018年1月,上海也进行了试水,三栋商住楼正式调整为租赁型住宅,从土地属性上就进行根本性的调整。在2018年3月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上也指出,鼓励三环路以外的商业零售、商务办公建筑调整为出租型公寓的规定。政策的部分放开也说明,北京正在逐步探索“商改租”的推进方式和推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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