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入第二阶段,重点查处房地产业8大问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9-12-12

     

根据国家部署,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共分3个阶段,2018年为第一个阶段,属于启动期,2019年为第二个阶段,攻坚期;2020年为第三个阶段,建立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斗争压倒性胜利。


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也不例外,2019年进入第二阶段攻坚期。目前各地正在展开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和落实工作。
大家知道,在房地产快速发展的20多年时间里,房地产行业中也积累了各种乱象,对购房人、对业主、对租房者、被拆迁人等造成了侵害和利益损失,开发商、建筑承包商、房产中介、物业公司等组织,利用自身强势地位和资源,肆意侵害普通老百姓利益。
这一切,随着国家对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相关的黑恶势力无处遁形,将得到彻底清除,最终还大家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恭喜购房人!
扫黑除恶进入攻坚期,国家将重点查处房地产领域8大问题:
1.哄抬房价、捂盘惜售

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目的是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供应端确保住房有效供应。
当前,一些开发商为达到利益最大化,拿地后迟迟不按规定开工,坐等升值,一些楼盘已达到销售条件,但就是拒不领取销售许可证,更有甚者,领取销许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开盘,故意制造违规假象被查封,以拖延销售时间达到涨价目的。
这些捂盘惜售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
另外,开发商或者房产代理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制造涨价氛围,以达到购房者恐慌入市购买目的,均属于打击之列。
2.捆绑销售,精装变惊装

在楼市调控期,部分楼盘备案价格受到限制,开发商为获得高额利润,往往通过毛坯改精装,捆绑车位销售,如明明只有800/平米精装成本,却对购房者报价3000/平米,到交付时,装修质量惨不忍睹
市价5万的车位,卖给购房者15万,否则购房者就无购房资格。
类似双合同现象,也属于违规违法行为。
3.强制交房

一些开发商在工程进度上、质量上把关不严,有的甚至通过跑关系获得竣工验收证照,把明显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
更有甚者,开发商并未取得《竣备》等合法手续,为减少或者不赔偿延期交付违约金,仍然强制购房者收房,购房者若不收房,还煽动社会黑恶势力恐吓购房者。
还有开发商为获取利益最大化,强制购房者一次性缴纳数年的物业费才可收房,这些行为都属于涉黑打击之列。
4.以恐吓、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交易,或以此为手段解决交易过程中的纠纷问题

各地住建部门都印发了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模板,买卖双方应在公平公正的合同条款下进行商品房交易。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房产中介,都应遵循合同约定进行合法交易,不得违背购房者意愿强制买卖,更不能利用社会黑恶势力胁迫解决交易过程中的纠纷,逼迫购房者就范,侵害购房者和房主的利益。
5.非法房产代理机构

房产代理机构在楼市火热期,利用自身掌握信息的有利地位,通过虚假宣传,欺瞒购房者和卖房者,有的甚至唱双簧,与同行形成垄断不正当竞争,骗取高额回扣,囤房哄抬房价吃差价。事先说不收中介费,签订合同后收取中介费等等行为。
6.租房市场上,暴力手段驱除租客,强制上涨或者克扣租金押金等行为

本项涉黑现象更多的发生在房产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一是违规打断房屋隔断,利用政策洗房
二是租客看房不租,而在别处租房,索要跳单费;
三是签订租房合同后,向租客索要各项费用,迫使租客搬离;
四是以房东要收回房屋为理由,驱除租客,扣留租金和押金;
五是租期满后,吹毛求疵,以各种理由拒退押金。



7.严打黑物业
物业队伍中的一些涉黑现象让业主苦不堪言,涉黑物业也属于重点打击之列,主要包括四种类型:
一是强势捆绑收取费用,强行占据小区公共空间和绿地,侵害小区业主利益;
二是利用社会闲杂人员骚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新老物业正常交接;
三是阻挠、干扰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或换届选举;
四是在小区业主房屋装修过程中,指定业主购买水泥、河沙等装修或建材设备,通过黑恶势力强行接管项目。
以上四种物业涉黑行为都是重点打击对象。
8.暴力拆迁

征拆领域涉黑行为,往往是征收方受到各种利益驱使,违法强征强拆,被征收方被不公平对待,甚至暴力对待。
根据国家《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市的黑恶势力都属于重点打击之列。
在征地强拆时,被拆迁人遇到暴力征收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拍照、录音、录像等保留有力证据。
目前各城都设置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如果大家有房地产领域涉黑线索,或者自身在购房卖房程中、小区居住生活中、拆迁时等遭受威胁恐吓、不平等对待,都可以举报,大家不要有任何顾虑,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都会得到全面保护。
目前,一些城市也有巡视组进驻,线索人也可以直接向他们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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